A、由于使用者或第三者的疏忽、过失、滥用、误用或灾祸损坏造成的手机损坏(如:食物液体沾渍、手机进水、外力震裂、外围部件的刮痕和损坏等)。
B、用户自行拆机,非经惠州市德赛视听科技有限公司认可之维修和改装(如:改频、安装、调整或任何不正确改变所造成的损坏)。
C、连接不适当的配件,未依说明书使用、因运输及其他意外而造成手机损坏。
D、不正确或不正当的操作使用所造成的手机故障或损坏。
E、手机外表的各种标签、个部零件(如按钮),自耗零件和因长期使用而造成手机外表的自然磨损。
F、超过三包有效期的。
G 、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,但能够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。
H 、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。